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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K才是真的K,KK更健康 - [私记]
在我念小学的时候,一直认为KTV是一个供人卖淫嫖娼的地方,有一天我来到市区,在外滩看到一个很大的广告牌,上面又是“KTV”又是“包房”的,大受惊吓,想昨天还在电视里看到扫黄呢,今天怎么一下子这么开放了,真是一年一个样,一天大变样。据说在西方,根本没有KTV之类的地方,但是在亚洲(我印象只有中日韩)却极受欢迎,做这个生意应该很赚钱,不然怎么有一个连名字都叫钱柜。当年日本人发明卡拉OK这种东西,是供下班以后没地方去的男人消遣打发时间的,据说在日本,一个男人下班后没有应酬直接回家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我奇怪的是,在我们国家,一个男人下班后不回家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而且日本那样一个国家,难道就没有任何吃喝嫖赌的地方?那我们国家的地方领导到日本出差岂不是会很不开心,总不能到日本也去KTV叫个小姐吧,况且那边估计也不会专门为中国官员准备纤夫的爱吧。
我一直觉得日本人的很多礼节习惯很滑稽,发明KTV的原因也很滑稽——按照我们对辱华的标准,我是不是严重辱日了?我一直觉得,一堆人在一个房间里,对着一个电视机,其中一个拿着一个话筒,在唱歌,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我碰到过极度喜欢KTV的人,恨不得吃住都在里面,而且自我特别感觉好,和此人唱歌最大的收获是,唱完出来的时候就再也记不起他唱过那些歌原来的曲调是什么样子了。总的来说和有些人去唱歌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所以一旦这哥们提出要去唱歌,我的第一反应是马上找借口,实在找不到就挑两首比较激烈的歌瞎吼一阵配合一下,然后倒在沙发上,这时候他一曲唱毕,问我:“怎么样?”我说:“好。”他说:“今天感觉特别好,其实我还能唱得更好,要不要我再唱一遍?”。
根据我K歌的经验,发现,有几个人特别烦人。
一个是,周杰伦。我本来就对这个人比较烦,第一次看见他我真以为是个弱智,后来发现此人自我感觉也不错,老以为自己特酷。年底的时候和当时的同事去唱歌,发现男的唱得最多是周杰伦,女的唱得最多的是蔡依林。周杰伦之类的我听一两首还能忍受,但是听多了就觉得这种吾里嘛里的东西是一种精神伤害。问题就是在KTV似乎人人都爱周杰伦,任何东西,喜欢的人多了就必定烦人。同时我发现我这人实在太不合群了,我想唱的能找到的歌都那么格格不入,虽然我比他们都小,但是代沟很严重。后来那些吾里嘛里的东西听得我实在烦了,就上去点了一首黑豹的歌。后来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我想差不多该我了,屏幕上一出来又是周杰伦蔡依林之类的,直到我快睡着了,想不对,咋还不是我呢,上去一看,已有无数歌插到我前面,我就想,你插我也插,大家一起插,插插更健康。我唱的时候,我们已三十有六的主编叫道,这歌好,你唱一半我唱一半啊。于是我等了半天就唱了半首歌。这件事给我的启示是,原来我是和我们三十六岁的主编一个年代的。
一个是,蔡依林。理由和周杰伦差不多。而且我发现这俩人长得神似,这就是传说中的夫妻相?
一个是,张宇。原因是我有一个很喜欢K歌的朋友特别喜欢唱这个人的歌,每次都要在音色上拼命和这个人靠拢,此外除了脑袋的体积等不可变因素之外,都要学一下,当然,走不走音例外。后来经过他苦心钻研,终于学会了每句都颤抖着结束,不知道的还以为哥们儿下巴出了什么问题一下子何不拢要颤抖着慢慢来。每次唱完都觉得自己已经是张宇了,含蓄地笑着看向观众。
一个是,张震岳。其实张震岳还是一个我比较欣赏的歌手,但是还是那句话,任何东西一旦喜欢的人多了,必定烦人。
我特别希望什么时候K歌的时候有个姑娘唱唱邓丽君什么的,别老吾里嘛里的,唱多了出去冒充和尚尼姑都不用培训了。而且我发现好多人就知道唱得和原唱像不像,不知道好听不听,碰上他们没听过就更别提了,我一度认为KTV就是为他们而存在的,其他人都是沾光,因为我老觉得越唱歌难听或不知道人家唱得好不好听的人越喜欢KTV。我也挺同情本来唱得挺好却碰上这种同伴的人。
其实我也是一个唱歌比较难听的人,所以一点都不热衷KTV,而且我比较有自知之明,不会唱完还觉得自己唱得特好。但是和唱歌好听或喜欢的歌差不多的人偶尔去K歌应该还是挺开心的。
我想唱歌的时候抱把吉他就能唱,爱母屁三录的,争取气死罗大佑:http://shibajin.blogbus.com/files/12146699980.w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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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玩的就是心跳》,我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开始看这本书的,断断续续估计少说也看了几个月。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王朔的书,第一本是《我的千岁寒》,没看完就让朋友拿去了,然后我就把这事儿忘了,估计借我书的朋友也忘了。在此之前我从未正儿八经地看过一本王朔的书,尽管我一直以来都很欣赏王朔找个人。看书这件事儿真是没有办法,在我小时候,海岩已经走红了,而我手头正好有他的书,好像叫《天堂之约》还是什么,但我就是不看,而是很非主流地去看了《毛X东诗词鉴赏》,那是一个叫公木的人编的,此人在此书里将我国文人作家的特长和习惯发挥地比较好——但凡毛引用古人的诗句,一定要说毛比原作者的原句用的好,总之到处在毛的诗句里找马的屁股,当然,也可能是被迫,如果是,我对不起您。
写这个之前我想到了早年看的苏童的一个叫《一个朋友在路上》的短篇,这几乎是仅有的我能叫出名字的短篇小说。那时我刚念高中,还有很浓的在路上情节,觉得我的人生一定要在路上,什么结婚上班之类的关我屁事,我可以在一路上有一个接一个的女朋友,多他妈浪漫。几年之后,我发现我又变得特别讨厌在路上,坐个公交车我都觉得路太长,恨不得换成火箭马上到目的地。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不想说。《在路上》这本书我也没看,这倒无关其他,只是我无法忍受毫无文采的文字。总之我很想让生活安定下来,住舒适的房子,睡舒适的床,总之是舒适地生活,前提是我的生活来源是我做的自己喜欢的事,还有一个姑娘为我洗衣做饭,并且在我兴致来了的时候对她说:“你看这本《在路上》,写得真差,一点文采没有,不知道原文怎么样,你可曾看过?”然后她说:“英文的看个屁。”
王朔在序里说,书里的人、情景和谈话都是他经历过的。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书里内容本身,无关他经历不经历。书里的那些人就让我想到在路上这件事,我曾一度以为,那才是生活,或者说,至少应该是曾经的生活。前一阵子在酝酿辞职的时候,我又想到了在路上,主要是因为,我觉得朝九晚五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尽管大部分人都这么过。我曾经一度认为,没有在路上的经历的人生是不完整,后来我发现,人生完整不完整这种说法根本就不成立,你凭什么说不完整,你又凭什么说完整,全他妈书里电视里看来的傻逼话。人生本无意义,这是我一直坚持的一个看法,活着和追求什么和所谓的人生意义无关,只和自己喜欢不喜欢有关,意义这个词本来就没有意义。
我在想到现在和未来的时候,总是会连着过去。其实过去应该被抛弃。我相信我错过了最好的时光,但是我毫无悔意,如果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相信不会有任何改变,王朔在序里说,他不相信人可以有两种以上的选择,这句话我完全赞同。总以为现在是在给未来做准备,其实在你做准备的时候,未来已经离你远去了。
写来写去也找不回文采,写的不开心,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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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几乎天天看欧洲杯,主要是想找一点生活的激情,有点激情日子总是要好过点。结果昨晚没找到激情,找到了悲情。谁说欧洲裁判没问题来着?意大利要是还能晋级那这帮家伙应该集体去买彩票。本来我想好了,看完意大利接着看荷兰对法国,结果比赛还没开始的时候我就睡着了,隐隐约约听到娄一晨在说“各位观众朋友,荷兰对法国的比赛现在开始了。”后来我就听到电视一个劲地在说“科比、科比、科比”,把睡梦中的我说烦了,我红肿着眼睛起来关电视,发现天已经亮了,立马找新闻看,然后就发现了法国也被荷兰羞辱了,这荷兰好久不见一出来咋逮谁灭谁呢?看架势有点无敌的意思。不过我还是觉得荷兰走不远,至少肯定不会是冠军。
今天没电视看,看新浪的直播,传说中的黄健翔解说,不料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老是有新的声音加入解说,初步判断这是锵锵三人行,而且明显卡卡灵魂附体——画面动不动就卡住。截止到发稿时为止,西班牙和瑞典一比一平,由于我一心两用无法专心观战,所以精彩程度不明。
好吧,伟大的中国之队又一次傻逼了,这应该完全在绝大部分人的意料之中。比赛我没看,我看足球的目的之一是找点激情,就是让我激动激动也好,但我不找晦气。现在的中国队连十强赛都进不了了,照这个趋势要是以后把世界杯的32个名额全部给亚洲估计中国队也踢进不去。比赛结束之后,在意料之中的,大家都在骂谢亚龙,其实傻逼也能看得出来,中国足球之所以这么傻逼,问题就出在体制上,体制不变换谁都一样,不管谢冠龙,谢亚虫都没用。其实这种体制下的足球是在给我们展现一句誓言:海枯石烂,唯我不变。
纠正:刚才判断失误,新浪上是连个人在解说,不是锵锵三人行。顺便说一句,伊布总让我想起《西游记》里那个鸡妖还是鸡仙,反正不是鸡精,长得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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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届欧洲杯的球队里,我最喜欢的是意大利,其次是葡萄牙。昨晚我因为缺乏热情,没看葡萄牙的比赛,但是我有一种预感,那就是今年的冠军是葡萄牙,原因是,男人的第六感。
其实我也挺喜欢西班牙,但是这支球队的特点是一进半决赛就立马死掉,所以对他们也不能报以太大的希望。荷兰这支球队一直被叫做无冕之王,我要是每次参加比赛都被淘汰但是人们还是叫我王我会不好意思,这支荷兰队我估计也不会走很远。法国本来就是我不喜欢的球队,它要得了冠军我就会不开心,好在我看这支法国队也不像是能得冠军的样子。至于德国,也是一支我不喜欢的球队,但是我觉得葡萄牙或意大利要没拿到冠军很可能就是死再它手里。希腊嘛,卫冕冠军,不可能每次都有那么好运气。
刚才看了奥地利和克罗地亚的比赛,奥地利在自己主场,虽然输了,但很令人敬佩,这种虽败犹荣的气概不由得让人想到中国队,但是转念一想这样又好像是在侮辱人家奥地利队,真不好意思。
我很想看明天凌晨荷兰对意大利的比赛,妈的早上要是不用起床多好,妈的以后拿我们中国的巨大市场去威胁欧洲佬,比赛全他妈改在我们这里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进行,不然我们就全国愤怒,你们不顾中国人民的心情,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用心险恶,那什么,你们分明是反华啊,好吧,老规矩,抵制你,抵制欧洲杯,我们中国人民不是最擅长干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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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念高中的时候写过一段时间的日记,主要原因是满腹积怨抑郁成疾,不抒发抒发我怕我会赴屈原的后尘,但我身无长技也不能弹个琴吼上两句再画个向日葵之类的,就认识几个字,于是只好写日记了,后来发现日记这个东西毫无意义,写得再多也屁用没有,生活没有丝毫改变,至于说练文笔之类的,也没发现天天写日记的人中有文笔比我好的。而且这种感觉就像对着墙壁讲话,纯属浪费时间,有时间写日记我还不如写点别的,于是就不写了。
什么是日记啊?不就是对自己日和被日的经历的记录嘛!
但是今天睡不着,要写一个日记:
伟大的中国之队又输了,我看了上半场,因为我猜到了结果——好吧,我承认我装逼,中国队的比赛还用猜结果吗。世界上有两种足球,一种是足球,一种是中国足球。中国足协功劳最大。
看完中国和卡塔尔的半场球赛居然忘了看欧锦赛的开幕式,后来看了不是很想看的瑞士和捷克的开幕战,最终捷克一比零赢了,比较平庸。我很想看接下来的葡萄牙和土耳其的比赛——现在插播一条消息,现在双方球员已经入场,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但是我想睡觉了,我怎么那么没热情呢。
余秋雨说要以大局为重,不是一般地说,是含泪地说。余大师性情中人,泪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含的,那泪水众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重任,文明的光辉再这一刻闪现,全世界都看到了这闪烁着人文关怀的泪水,于是余大师被骂了,我觉得其中的原因,应该是地震不会震塌余秋雨及其家人的住宅。含泪问一下,有没有人余大师平时都到哪家店去理发?发型保持得这么好,这是长久以来的一个疑问。
好了睡觉了,希望葡萄牙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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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改版,此文所属的栏目被废了,我这人很不喜欢写了东西就给自己看,那我还不如面壁去,放这儿贴出来。我也没觉得这东西写得有多好,换了别人写的我一定不会看。铁了心要走人了,过完端午就辞职。
走光的艺术虽然标题加上了“艺术”二字,但似乎还是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建议伪君子、卫道士们直接跳过,以免污染了你们的视觉,给你们造成不适。事实上,走光是一件“浊者阅之以为淫,清者阅之以成圣”的事情。除了那些走得实在难看容易引起人的不适之外,还有很多令人赏心悦目的走光,比如梦露被风吹起的白裙。
在集体裸奔的时代,大家都无所谓走不走光,因为根本无光可走。有一天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发现一天到晚光着屁股很不像话,好歹也是人,不能和动物一样,总得有点东西遮遮羞,于是从这一天起,走光出现了;后来,人们的衣服越穿越多,裹得越来越严,走光越来越可耻;再后来,人们的衣服越穿越少,露得越来越多,走光越来越普遍;再再后来,勤劳勇敢的劳动人民发明了互联网,于是从这一天起,走光这件事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你几乎可以在每一个网站上找到有关走光的链接;有女明星以走光吸引别人的目光,被吸引的人一边骂她贱一边拼命看;有人想方设法偷拍别人的走光照片,传到网上后比炸了敌人碉堡还光荣。
据说超女何洁是一个比较能走光的人物,三天两头会看到她舞台或者其他场合走光的新闻,有人指出这是她故意的,是为了吸引眼球,真假难辨。其实走光对女明星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对于一个有足够资本的女明星来说,弯腰抬腿间,偶露一方身体,可谓仪态万千,风姿绰约,而且夺人眼球。我觉得服装设计师们在给明星设计服装的时候,可以考虑将走光考虑进去。在女子网球场上,选手比拼的除了网球本身之外,还有身上的衣服,而众多的女子网球服的设计风格就是“透、露”。钟丽缇小姐说过:“性感不是暴露,但是可以走光。”李慧珍则说:“走光也是敬业。”看来,将走光放入明星的培训课程势在必行。
一有女星因走光而上新闻,很多人就喜欢争论她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这样的争论层次相当低,对于一次走光,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欣赏,实在喜欢讨论的,应该讨论此次走光好看不好看,有无美感,而不是故意还是无意。人们往往喜欢去追究这些小事背后的所谓原因,对当事人指责批评,却没有宽广的心胸和情怀去欣赏这些事本身,好像面对一个苹果,非要去研究它为什么从树上掉到地上,而不是去尝尝它的味道如何。要知道,有些事情是牛顿做的——都让你干了让人家牛顿靠什么吃饭。
以前在电视上听洪晃说到一件事,印象比较深,她说她有一次出席一个活动时看到一女的,裙子短得勉强包住屁股,坐在位子上并拢着双腿纹丝不动,生怕一动就走光,让人看着都替她难受。讲到这里洪晃女士说了一段话,大意是既然这么怕走光为什么要穿这么短的裙子呢?既然穿了这么短的裙子又为什么这么怕走光呢?仅仅是为了彰显自己很时尚,至于吗?经常看外国歌手演出的人都知道,人家若是在台上穿着暴露,那她压根就不会在意什么走光不走光,台下观众也不会因为人家露了内裤之类的激动得不得了。道理很简单,如果怕走光,就不会穿那么暴露。
我们这里的很多女士都像洪晃说到的那位,一门心思彰显自己的时尚,而实际显现出来的却是她的愚蠢。穿着短裙坐在位子上并拢双腿一动不动,只能说明你骨子里压根就不是这样的人,而为了显得你很时尚,非要以浑身不自在为代价穿上这样的衣服,这就好比拍一部反映我国农村的电影却跑到东方明珠塔去取景,硬说俺们村里也有这么一个塔,还不时有人挑着一担粪水晃晃悠悠地从东方明珠前面经过。就是这样的女人,往往很喜欢嘲笑别人老土,对此,我只能送她们两个字——土鳖。
钱钟书在《围城》里说,文凭就好像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只要那地方挡住了,其他地方都露着也没关系。这句话显示了人们的对价值的判断,相对于身体其他部位来说,把那地方遮起来更为重要,所以有脑子的没脑子死皮赖脸都要上大学,不管最后是不是一无是处,有了文凭就可以把那地方挡住,不让你看到。这就要讲到一个古老的故事:一个头戴帽子身穿裙子的姑娘站在路上,一阵流氓的大风吹来,试问,她是捂住帽子还是按住裙子?王小波说,没有比作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事了,对一只公兔子来说,大灰狼坏,母兔子好。那么对那个姑娘来说,是捂住帽子重要还是露一下屁股重要?当然,她完全可以一手按帽子一手捂裙子,据说中国姑娘通常都这么干。中国姑娘这么干肯定是有原因的,一,中国历来太穷,深知买个帽子的钱来之不易,就这么被吹走了十分可惜;二,古人云,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不管怎么样也不能让人看到屁股。但是这么做的后果很可能就是两头都照顾不周。
我们的人民群众和媒体八卦之所以对走光这么感兴趣实际上和“饿死是小,失节是大”这样的观念有关。在无比封建的过去,人们的价值观是小命丢了没关系,失节了这事可就大了,恨不得睡觉的时候都跟约旦女足出来打比赛一个打扮,并且管这叫贞烈;后来有一天人们发现原来女人可以穿得这么少,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你看到了不该看的,好比一头猩猩老是在香蕉园外面张望,但就是进不去,后来他快要饿昏了,突然看园的老农对他说:“来,进来吧。”这头猩猩就格外兴奋。我们的人民和媒体大约就是这种心态,所以看到哪位女明星一弯腰一抬腿就要大叫“走光啦!走光啦!”,就像那头猩猩在香蕉园里走到哪儿都要兴奋地大叫“香蕉!香蕉!”
为了迎合广大民众的这种心态,走光成为一种引人眼球或者勾引人的手段实在再正常不过。如果一个女人想勾引一个男人,在他面前“不小心”走光几下是有效手段之一,似露非露、欲露不露比脱光了有诱惑无数倍。相比实打实地用肉体接触或言语去勾引,走光勾引法要高明许多,前者如果勾引失败,那将是何等的尴尬,太没面子了,若是换了后者,勾引失败则没有那么大的尴尬,本来就是“不小心”走光给你看嘛。当然,最后结果也取决于该女子的技术,还是那句话,走得不好是恶心,走得好了是艺术。
在百度上输入“走光”二字,搜索到的网页有5420万篇,输入“矿难”二字,搜索到的网页有338万篇。可见相比走光,我们国家的矿难发生的还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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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还是不说了,自己都烦,睡了,明天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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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关这次地震我觉得我有很多话要说,但是看多了网上众傻逼们的表现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说什么的欲望了。
我始终相信傻逼是这个世界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他们,世界将不再完整,但是没想到今年一下子冒出这么多,我都有点不想上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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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不,应该是大前天,大家都在纪念九年前大使馆被美帝国主义炸掉这件事,一上网全是“九周年祭”之类的。63年前的这天,二战德国投降。这天也是世界红十字日。22年前这天,我诞生。
一大早一个朋友发来短信,祝我生日快乐,晚上又有一个朋友发短信来祝我生日快乐。虽然我不在乎别人记不记得我生日,所以一般也不会告诉别人我什么时候生日,我也不过生日,也不记别人生日。但是收到短信还是一阵感动,我这人特容易感动,虽然只有两个人。谢谢你们。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挺怕生日这天来临,觉得一年又过去了,一事无成,年华虚度,空留一身疲倦,没几年就老了,最近一年甚至连写字的热情都没有了。心里慌张。
刚才百度了一下5月8号,发现一个比较彪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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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窝了三天,哪儿没去,啥也没干。这可是春天,不发春对不起天。
不睡觉不做事干坐着等死。道理很简单,要么阳光点正常点要么去死,没必要这么折腾自己,折腾死也折腾不出希望。
看见太阳出来又下去心里害怕。
死磕吧,爱谁谁,磕死光荣。






